Mandamus 是拉丁语,意思是「我们命令」。通常翻译为联邦催办令、联邦强制令等等。 Writ of Mandamus是美国司法体系中一个特殊的工具。目的在于通过行政诉讼手段使法院发出强制命令,催促被告的政府部门在一定时间内完成其工作的职责,或纠正政府机构的不作为。 WOM 适用的范围很广泛,从强制低阶法院做出判决到强制企业执行其对股东的职责都可适用。
由于美国移民局属于政府机构,因此,若移民局出现行为不当或不作为的情况,就可以通过Mandamus来催促移民局尽快的完成其职责。最常见的是移民局处理案子不当,或处理时间明显超出正常处理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即可提出Mandamus申请强制令,让法院命令移民局加速完成案件审理。申请人在地方联邦法院提出Mandamus后,移民局有 60 天的时间进行审理。若移民局在60 天内还是没有作出答复,则可再请求延期 30 天。但需要注意的是,Mandamus是通过法院施压移民局加速处理案件,这不代表移民局一定会批准案件。因此,提出Mandamus前务必要先咨询有经验的移民律师评估您的案件是否适合提出Mandamus诉讼。
为了防止Mandamus被滥用,法律规定在提出Mandamus行政诉讼之前,申请人必须先通过其他所有可能的申诉渠道尝试与移民局进行沟通。渠道包括:致电USCIS客服专线、写信给USCIS、通过USCIS官网递交 Case Inquiry等等。法官要确认申请人已经通过各种渠道联系移民局处理案件的各种机会。但如果通过这些渠道进行申诉或是催办后,移民局还是置之不理,那么法院则会批准Mandamus诉讼。
通常情况下,大部分的移民申请类别都可以向法院提出Mandamus诉讼。不论是亲属移民、职业移民、身份调整或是工卡申请。只要是移民申请等待已超过合理的审理时间,并且申请人已通过所有正常的渠道向移民局提出询问或是催促,但移民局始终未处理案件,那么申请人就可以寻求专业的移民律师评估是否可以提出Mandamus走法院的诉讼程序。
移民局在其审理时间(Processing Time)的网页上会随时更新其对于不同移民案件类型所需要的处理时间。通常只有在您的案件超出移民局所公布的审理时间范围外时,才能向移民局提出案子询问(Case Inquiry)或是向法院提出Mandamus诉讼。但有时即使案子还在合理的审理时间内,申请人也是可以向法院提出 Mandamus 强制移民局审理其案件。在这种情况下,诉讼律师会代表申请人向法院申诉移民局所公布的合理的审理时间是否合理。往往申请人在等待期间通过邮件联系移民局只会收到继续耐心等待之类的回复,不会有实质性的进展。由于联邦催办令是由法院直接敦促移民局,在合理的时间内对移民申请做出回复,或是缩短拖延已久的裁决过程,移民局通常会在收到催办令的90天内对案件作出处理。很多人在办理催办令后的半年内都拿到了绿卡。
在向法院提出Mandamus后,大部分的移民案件都会在进入诉讼程序前收到移民局的回复。但在少数情况下,移民局也有可能会选择抗辩,因而走完整个Mandamus的诉讼程序。Mandamus是一个有效解决政府部门拖延问题的方法,但由于涉及移民和联邦诉讼,一般的移民律师通常都无法胜任。我们事务所的吴律师除了有丰富的移民经验以外,也是美国纽约WU LAW GROUP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因此,吴律师熟知移民以及诉讼的相关程序以及策略。若您的申请案件已积压许久还未有消息,请联系我们的事务所。